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日照市体育局:
2010年中国水上运动会跳水比赛暨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将于8月22日-27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判长: 刘 战(江苏)
副裁判长:董 莹(天津)、陈安平(山西)耿 涛(山东)
裁判员: 肖 刚(河北)、胡卫东(江苏)、李 红(山东)、李伟杰(广东)、饶 琅(重庆)
杨景辉(亚组委)
计算机: 王耀南(山东)、赵 军(山东)、李 超(山东)
侯德文(山东)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李 军(游泳中心)、孙德强(山东)
二、调研人员
史惠国(上海)、赵广成(北京)
三、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培训班
按照裁判员培训计划,本次比赛期间将举办本年度第二次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培训班。
(一)负责人:陈安平(山西,兼)
(二)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推荐,一级裁判员可报名参加,凡参加者需携带本人一级裁判员证书和规程中规定的裁判用品及服装。
四、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只参加培训的除外)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4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参赛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和工作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交通费50元,伙食费(含管理费)每人每天80 元。
(四)超编人员、参加裁判员培训班的人员和提前报到人员(提前报到日期内)的一切费用自理,按每人每天240元(含住宿和伙食费)收取。
(五)已获得2010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费用自理,按每人每天240元收取。
(六)报到时请一次性交清费用,提前离会者一概不办理退费。
(七)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经济字[2001]40号”文件第一条第五款执行。
五、报名和报到
(一)所有参赛人员须于8月1日24:00之前登陆我中心跳水动作填报系统进行报名,参加培训班的裁判员请在备注中注明“培训”;自8月2日00:00起,运动员可以继续通过网络填报比赛动作,但不得进行人员增减。
联系人:梁勇,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裁判员(包括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仲裁和调研人员须填报信息采集表,并于8月1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divingchn@126.com。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并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组委会。
(四)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抵达日照的日期、车次报组委会,以便安排接站。
(五)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0年8月18日报到,其他裁判员和各参赛队于8月20日报到,调研人员于8月21日报到。
(六)报到地点:
各代表队请到日照山海天大酒店(日照市碧海路9号)或翰林大酒店(日照市山海天路一佳学校西门对过)报到,请在报到前与组委会确认。
裁判长、仲裁、裁判员、调研人员请到日照天成酒店(日照市大连路588号)报到。
(七)联络方式:
组委会地址:日照市海曲东路226号2010年中国水运会组委会(日照奥林匹克水上公园)邮编276826
竞赛联系人:朱琳,手机:13792015656;
接待处联系人:唐琴,手机:13563301636;
电话:0633-8703090,传真:0633-8703090。
六、其它
参加世界青年锦标赛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2010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参赛资格。赴世青赛出发时间定于8月28日,具体报到时间和航班另行通知。同时,全体人员将办理赴美国面签手续,请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等待通知,随时做好赴京准备。
七、交通提示
山东省日照市地处山东半岛南部,乘飞机可经青岛或临沂转乘长途汽车抵达;乘火车可由北京、济南、郑州直达;可在北京、上海、南京、济南、徐州、连云港乘长途汽车抵达。
八、抽签结果
(一)男、女子3米跳板规定动作:2个(2组和3组);
(二)男、女子跳台规定动作:2个(2组和3组)。
附件(请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
1、信息采集表
2、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