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济南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央电视台提供的时段需要,2010-2011中国跳水明星系列赛济南站的比赛由原来的2010年9月11日至12日更改为9月18日至19日在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参赛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 判 长:陈安平(山西)
副裁判长:耿涛(山东)
裁 判 员:邓蓓(河北)、温超(山西)、吴修忍(上海)、节文燕(安徽)、林育毅(福建)、李红(山东)、杨莹(湖北)
计 算 机:王耀南(山东)、李超(山东)、赵军(山东)
播 音 员:兰晓萱(山东)、韩超华(广东)
主 持 人:胡佳(广东)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鲍新广(山东)、李军(游泳中心)、赵继安(湖北)
二、滑稽跳水人员
组 长:杨光(深圳)
组 员:龚鹏(湖南)、罗军(湖南)、孙龙(广东)、陈荣(广西)、莫海冲(广西)、叶晶(深圳)、另外3人待定
三、调研人员
吴国村(广东)、杨小萍(海军)
四、运动队
(一)运动员
1、男子3米跳板
何 冲(广东)、李世鑫(海军)、林 劲(广东)
秦 天(湖北)、王 鹏(安徽)、吴明鸿(广东)
余隆基(海军)、张新华(海军)
王 峰(山东、主办方名额、经费自理)
2、女子3米跳板
何 姿(广东)、吴敏霞(上海)、刘 娇(海军)
董 俊(辽宁)、韦 颖(海军)、王 涵(河北)
杨玉婷(海军)、施廷懋(重庆)
3、男子10米跳台
周吕鑫(海军)、张雁全(广东)、林 跃(北京)
陈艾森(广东)、曹 缘(北京)、吴 军(广东)
火 亮(上海)、应 宏(上海)
4、女子10米跳台
朱佳名(湖北)、邢怡颖(山东)、胡亚丹(四川)
马斯诺(天津)、焦婧婧(陕西)、柯婷婷(辽宁)
康 丽(天津)、王 鑫(天津)
(二)教练员和工作人员
1、国家队
教练员:钟少珍、刘恒林、张挺、任少芬、胡恩勇、林华斌
医 生:郭金龙
2、地方队
上 海:余晓玲
安 徽:王 麟
山 东:郝治国
湖 北:刘世明
广 东:何威仪、凌海婵
重 庆:刘 犇
陕 西:罗 煜
海 军:曾 伟
五、经费
(一)所有点名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超编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双人间)收取。
六、报名和报到
(一)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票明细表”,并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济南组委会,联系人:韩开拓,电话:15666017052、传真:0531-61387620。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于9月8日前报济南组委会抵达济南的日期、车次或航班号,以便安排接站。
(三)请裁判长、副裁判长、计算机人员于9月14日报到,运动队人员于9月15日报到,播音员和滑稽跳水人员于9月16日报到,其他裁判员、主持人和调研人员于9月17日报到。
(四)报到地点
济南环联假日酒店,地址:工业南路108号,联系人:韩开拓,电话:15666017052、传真:0531-61387620。
另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及电视直播情况需要,特对竞赛规程进行了部分调整,请各单位认真阅读。
以上特此通知,请各单位按规定做好相关参赛工作。
附件:1. 2010-2011中国跳水明星系列赛竞赛规程(新)
2. 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跳水部 高严 电话:010-67170586、13621126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