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长春赛区)定于2011年1月16至19日在长春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裁判员报到时间:请国家指派裁判长于2011年1月12日报到,其他指派裁判员于1月13日报道,仲裁于1月15日报到,联系人:唐彬蔚,联系电话:13756148778;
2、各参赛队报到时间:2011年1月14日全天;
3、报名地点:国际大厦酒店,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568号(长春香格里拉饭店对面),联系人:周元媛,联系电话:13756037769.
二、相关费用
以下各项费用在各参赛队报道时向组委会交纳。
1、组委会于1月14日至19日期间,负责奖励名额内人员的住宿费用,奖励名额内的人员需交纳餐费每人每天80元;
2、运动员每人交纳30元报名费;
3、参赛人员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各参赛队需按规定在报到时交纳1月14至19日的食宿费;
4、秩序册、成绩册工本费每套80元;
5、为了保证所有参赛人员安全,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要求所有报名人员(以秩序册名单为准)必须在赛会指定宾馆食宿,否则将扣除纪律保证金2000元;
6、请各参赛队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组委会汇款2000元纪律保证金,户名:赵楠,账号:622202420001425047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东岭南街支行,逾期汇款,不予参赛;
7、被指定进行骨龄检测的运动员,每人按市场收费标准交纳骨龄测试费;
8、其他编外随行人员如需在赛会指定酒店住宿,组委会将按门市价的8折收取费用,伙食自理。
9、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返程票
为保证各队顺利返程,各队请将预订车(机)票登记表在2010年12月30日前以传真方式报组委会,以便安排预订返程车(机)票,传真:0431—88638344,联系人:周元媛,联系电话:13756037769,逾期自行解决。(预订单附后)
四、温馨提示
1、比赛正值春运期间,请各参赛队注意交通安全并及时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2、请所有参赛人员报到时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所有运动员在赛前须出示运动员注册证方可参赛;
4、组委会向参赛队免费提供秩序册2本,比赛分组表2份,比赛结束后每队免费提供成绩册2本,如另有需求,按规定价格购买;
5、组委会将在赛前和赛中指定部分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请各队领队积极配合;
6、比赛期间是东北最寒冷的季节,气温预计在零下20度左右,请各参赛队提前备好防寒衣物,抵御寒冷。
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长春赛区) 组委会
2010年12月22日
附件: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火车(飞机)预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