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43号
关于2011年全国水球冠军赛暨第14届世界游泳锦标赛测试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1年全国水球冠军赛暨第14届世界游泳锦标赛测试赛将于4月15日至25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俞丽、李向东、赵琪(游泳中心)、赵英华(上海)、林瑛(广东)、刘焕新(湖南)、王荣坤(四川)
二、裁判员
裁判长:施重光(上海)
副裁判长:王亚琪(湖南)、钟浩田(广东)、曹敦利(北京)
裁判员:
上海:王光、张亮、江逸华
湖南:陈子梁
广东:李仕豪、周成就、林文发、曲思源
广西:何建国、蒙安龙
随队裁判由各队提名,其余不足人员由组委会选派。
三、调研组
蔡添雄(广东)、邓军(广西)、潘盛华(上海)
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理论和外语学习,并进行考核。
(二)裁判员需自带裁判服。
(三)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检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四)各队在运动员席的官员服装必须统一,须着长裤、皮鞋或运动鞋。
五、报名(报名表点击下载)
请各参赛单位于3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并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北京市体育馆路4号,邮编100763,传真:010-67170595)。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随队裁判的交通费由各队负担,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各队编内人员伙食费和超编人员食宿费标准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