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60号
关于中国花样游泳公开赛暨全国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
2011年中国花样游泳公开赛暨全国冠军赛将于2011年4月22日至25日在北京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俞 丽(游泳中心)
委 员:天津、四川、湖南、湖北各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
二、裁判员
裁判长:吴新培(天津)
副裁判长:岳岩(河北)、朱琦(上海)、付豫玲(北京)
裁判员:各省市选派2名裁判报我中心批准后参加大会工作
后台裁判:庞成标(广东)、张晓红(江苏)
广播员:李娟(广东)
音响管理员:黄妙华(广东)
水下摄像员:2人(北京)
调研组:徐建方、陈爱萍、何碧妍、赵元
三、经费
参加比赛的裁判、仲裁到赛区按往返火车票(硬卧,不得绕道)、大巴公交车标准核报,食宿费由大会负担。各队编内人员伙食费每人每天120元,超编人员食宿费每人每天320元。
四、比赛有关事项
(一)本次比赛所有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二)国家队将代表中国队参赛,只计公开赛成绩和名次。
(三)请通知本队裁判员,比赛时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五、报名
请各单位将比赛报名表一式两份于3月22日前分别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和承办单位。
游泳中心水球花泳部:张晓利 电话010-67170584,传真:010-67170595,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
北京国家游泳中心:吴念,电话:010-84378838传真:84370025手机:13911218004,电子邮箱:wunian82@126.com
六、报到
(一)请裁判长于4月19日到赛区报到,仲裁、裁判员和各参赛代表队于4月20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北京民族园智选假日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园路1号,1号楼。
接待联系人:陈磊,电话:010-67119160-6203,手机:13910923502; 吴念,电话:010-84378838传真:84370025手机:13911218004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花样游泳 比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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