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 105 号
关于组织全国优秀青年花样游泳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各相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
为提高我国优秀青年花样游泳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5月5日至7月10日进行第二阶段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原家玮
组员:俞丽(游泳中心)、马剑平(湖北)
二、集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5日至7月10日
地点: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三、集训人员
教练员:(2人)
赵元(北京)、李婧(湖北)
运动员:(13人)
天津:盛姝雯、王羚荃
上海:汤梦妮、王梦颖
江苏:翟璐璐、金小琪、赵瑀琦
广东:王鑫、吴倩昕
湖南:谢宜珊、梁行思
湖北:尹成昕、汪雯静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集训人员于2011年5月5日到报到。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高新三路特1号,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五、要求:
运动员须自备训练、生活、学习用品。
六、经费
参加集训的人员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差旅费、医疗费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
七、联系人
游泳中心:张晓利,电话010-67170584;传真 010-67170595,手机:13911368887;
周静,手机:13237166073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花样游泳 集训 通知
抄送:各省市花样游泳队 2011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