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及各参赛单位:
2011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将于2011年8月19日至23日在四川省遂宁市船山体育馆游泳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运动员40名,其中男、女运动员各20名。领队、教练员、医务人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6∶1配备。
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各参赛单位报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备注:报名成绩必须填写,没有报名成绩的以“99:99.99”替代),报名表附后。
(二)报名表是运动员报名和参赛的唯一依据,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三)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截止前必须将电子版本传至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tangww01@163.com),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后,分别邮寄至遂宁市体育局和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
(四)报名联系方式
1、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
电话/传真:028-85554359 028-85581288
联系人:唐巍巍(15928668315)
电子邮箱:tangww01@163.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四川省游泳馆)邮编610041。
2、遂宁市体育局
电话/传真:0825-2630988 0825-2321032
联系人:杨超(18628036271)
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体育局(遂宁市渠河中路999号)邮编629000。
(五)请各参赛单位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上www.swimming.org.cn/index.html查看比赛规程和确认本单位参赛运动员的报名报项。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各参赛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
(六)报到时间:2011年8月17日至8月18日。报到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北校区),遂宁市开发区北兴街183号,邮编629000。
(七)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报到时出示保险单据复印件。
(八)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提供两份含有竞赛分组表的秩序册,比赛结束后,每队两份成绩册。
(九)组委会将在赛前和赛中根据需要指定部分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请各参赛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总局游泳中心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证件不齐者,不予安排比赛。
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每人缴纳报名费20元。
(二)参赛队的教练员与运动员以天为单位,每人每天交纳住宿和伙食费12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160元。
(三)所有参赛的工作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食宿。
(四)请各参赛队提前将抵达车次、时间和人数告知赛区,以便安排食宿和接待。如需接送,组委会将协助提供服务,但经费自理。
联系人:彭泽(13982558213)
电话/传真:0825-2321032 0825-2321032
三、其它:
为保证各队顺利返程,各队请将预订车(机)票登记表在2011年8月10日前以传真方式报组委会,以便预订返程车(机)票,逾期自行解决。(预订单附后)
请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总局游泳中心文件要求执行比赛事宜,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国家游泳管理中心及赛区组委会所有。
全国少儿游分区赛(四川赛区)组委会
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报名表
竞赛日程
返程车(机)票预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