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264号
关于组织全国水球教练员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为提高我国水球项目的训练水平,提升教练员执教能力,将组织全国水球教练员赴国家女子水球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周浩(北京)、庞洋(天津)、李文华(上海)、刘家玉(安徽)、戴伟庆(湖南)、林军(广西)、田川(成都体院)
各地女子水球队其他教练员和业余体校教练也可报名参加。
二、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17日至12月7日期间,各队视自身情况预报参加培训时间,最短一周,不设上限,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做适当安排和调整。地点为天津游泳运动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观摩国家队训练,参与部分训练工作
(二)参加国家队业务学习、研讨和工作会议
(三)承担部分技术分析和撰稿工作
四、要求
参加人员要遵守国家队各项规章制度,在培训期间做好学习计划、笔记和总结,认真完成游泳中心和国家队交予的各项任务。不参加本期培训的主教练,将不能参加今后的全国比赛。
五、报名
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95)。
六、经费
食宿费及差旅费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担。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七、报到
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到天津游泳运动中心报到。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48号。联系人:潘政彬,电话:15900330809。
八、请天津游泳运动中心做好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水球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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