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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举办《全国水中健身教员、花样游泳初级教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1-10-28 15:32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1]279号

  关于举办《全国水中健身教员、花样游泳初级教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水中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比赛与教员培训相结合。经我中心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16至19日在第三届全国水中健身操比赛期间,举办《全国水中健身教员、花样游泳初级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培训组

  江斌波(游泳中心)、俞丽(游泳中心)、张梅(游泳中心)、曹庆珠(游泳中心)、朱迪(天津体院)、温宇红(北体大)、朱玉琼(湖北)、罗玺(四川)

  二、培训内容

  (一)水中健身教员培训

  1、讲解“全国水中健身操竞赛规则(试行)”;

  2、讲解水中健身操规定动作;

  3、水中健身操的基本训练原则与方法;

  4、水中健身组织编排、营养补充;运动量监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5、水上实践教学。

  (二)花样游泳初级教员培训

  1、介绍健身花样游泳;

  2、开始学习花样游泳前,身体所需要具备的一些基本素质;

  3、花样游泳教学及训练方法;

  4、花样游泳五级训练内容介绍;

  5、水上实践教学。

  三、报名条件

  (一)从事水中健身教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游泳运动员、花样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加培训者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住房预定表(附件3),于11月26 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主办单位(邮编:100763,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联系人:张梅、曹庆珠,电话:010-67170581、67170575,传真:010-67170595,电子邮箱:shb67170581@163.com)和承办单位(邮编:200125,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69号上海浦东游泳馆,联系人:周伟021-58893922、马莉021-58895856、黄锐波021-58733925传真:021-58705536,电子邮箱:电子邮件pdyyg@126.com)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请参加培训者于12月16日到上海浦东游泳馆报到。

  五、经费

  (一)参加培训者经费自理;

  (二)参加培训者食宿可选择标准如下:

  1、每人每天210元(快捷酒店,双人房,含餐费及驻地、赛场往返交通);如需单人房补差价每天100元。

  2、每人每天310元(商务酒店,双人房,含餐费及驻地、赛场往返交通);如需单人房补差价每天150元。

  (三)每人交纳保险费15元。

  (四)每人交纳培训费100元。

  六、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者到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水上、陆上装备;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水中健身教员》、《全国花样游泳初级教员培训班合格证书》。

  (四)请浦东游泳馆作好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

      1、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班日程表 3、培训班住房预订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培训班 通知

  抄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