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326号
关于2012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冠军赛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12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冠军赛将于2012年1月14日至15日分别在山西省太原市(A区)、重庆市(B区)、上海市(C区)和广西南宁市(D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
1、A区
裁 判 长:梅跃跃(北京)
副裁判长:温 超(山西)、王克楠(河北)
2、B区
裁 判 长: 饶 琅(重庆)
副裁判长: 王 璇(陕西)、谢 瑜(四川)
3、C区
裁 判 长: 袁莲英(上海)
副裁判长: 张海峰(安徽)、胡 斌(江西)
4、D区
裁 判 长:林世忠(福建)
副裁判长: 吴建忠(广东)、吴浩涛(广西)
各单位可选派1名裁判员或教练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1、A区
任凤鸣(山西)、游泳中心1人
2、B区
周玉生(重庆)、游泳中心1人
3、C区
史闽越(上海)、游泳中心1人
4、D区
黎春生(广西)、游泳中心1人
二、经费
(一)上述点名裁判长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各单位选派裁判员的往返旅费由其所属体育局负担,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和符合规程规定的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伙食费(含管理费)自理,按每人每天40元收取。
(四)超编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20元收取。
三、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divingchn@126.com,联系人:付玉超,电话:010-67170586,传真:010-67170595。
承办单位:
A区,电子邮箱:sxyyqsk@126.com,联系人:张惠琴,电话:13934520112。
B区,电子邮箱:ssx6360@126.com,联系人:蒋全新,电话:023-63601195,13658305160。
C区,电子邮箱:sc20080106@sina.com,联系人:施重光,电话:13916580804。
D区,电子邮箱:79419456@qq.com,联系人:朱泽夫,电话:0771-4804773(办/传真),13471005670。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附件2),由于此次比赛正值春运期间,票务紧张,请各单位务必在2011年12月25日前报有关组委会。
A区,联系人:孙永刚,电话:13103510093,传真:0351-7233378。
B区,联系人:刘志荣,电话:023-63601195,13883284835,传真:023-63852108。
C区,联系人:施重光,电话:13916580804,传真:021-64266666 转 1631。
D区,联系人:谭俊,电话:13768835635,传真:0771-4804773。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2年1月2日前告知抵达有关赛区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四)请各赛区裁判长和副裁判长于2012年1月11日报到,运动队和其他裁判员于1月12日报到。
(五)各赛区报到地点及接送站联系人如下:
A区:山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5号。联系人:孙永刚,电话:13103510093。
B区:重庆奥体宾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体育场大门旁)。联系人:林义建,电话:023-63600725,18983789893。
C区:上海市徐汇区东亚体育宾馆,地址:中山南二路1500号(上海体育馆旁)。联系人:施重光,电话: 13916580804。
D区:广西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联系人:谭俊,电话:13768835635。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1、2012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冠军赛竞赛规程
2、比赛报名表(登陆www.swimming.org.cn下载)
3、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