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1]328号
关于办理2012年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入会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各地游泳场所的规范管理和经营服务水平,促进各游泳场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2012年度入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一)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国家经营开放合法手续的游泳场所。
(二)承认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入会方法
(一)首次入会
1、须提交有效法人组织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2、用电脑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经单位盖章,与上述材料复印件一起寄至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
3、经审核通过后,我会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单位缴纳会费。
(二)再次入会
凡是2011年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用电脑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经单位盖章,传真至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同时以汇款的方式缴纳会费。
(三)凡天津市、山西省的游泳场所入会,必须经本辖区内游泳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具体入会事宜以本省游泳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三、会费缴纳
(一)会员年会费为2000元人民币。
(二)汇款地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支行
帐 号:0200008109026402256
帐户名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汇款名称:场馆委会员会会费
四、网上查询
按照规定,正式成为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会员单位,可登陆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委员会管理办法也刊登在此网站。(swimming.sport.org.cn/)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邮编:100763;联系人:张伟、董煜,联系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1710595;电子邮箱:yycgwyh@163.com。
附件:2012年中国游泳协会场馆委员会入会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