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2〕008号
关于2012年全国男子水球联赛第一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2年全国男子水球联赛第一阶段将于2月18日至3月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轮
时间:2012年2月18日至19日
地点:广东、上海
对阵:广东-广西、上海-湖南
(二)第二轮
时间:2012年2月25日至26日
地点:广东、上海
对阵:广东-湖南、上海-广西
(三)第三轮
时间:2012年3月3日至4日
地点:广东、湖南
对阵:广东-上海、湖南-广西
每轮比赛时间为周六下午17:00、周日上午10:00和下午15:00。
二、技术代表
俞丽、李向东、赵琪(游泳中心)、赵英华(上海)、林瑛(广东)、刘焕新(湖南)、林军(广西)
比赛由游泳中心选派的技术代表和办赛地方技术代表共同执行赛场监督和技术指导。
三、裁判员
(一)执场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二)记录台、监门和暂停裁判员由办赛地方选派。
四、要求
(一)裁判员需自带裁判服。
(二)各队在运动员席的官员服装必须统一,须着长裤、皮鞋或运动鞋。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2月10日前上报大名单,运动员人数不限。客队可有15名运动员前往赛区,每场实际参赛的13人名单须于赛前1小时向大会提交。
请各参赛单位于每轮比赛前7天将报名表(含15名运动员,统一报名单,注明运动员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95)。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客队须于该轮比赛的周五或周六上午到各比赛地点报到。办赛地方应在该轮比赛前15天将报到信息通知游泳中心和相关队伍。
七、经费
客队差旅费自理,办赛方须为技术代表、执场裁判及客队提供伙食和住宿。游泳中心将为每个赛区拨付一定的办赛经费。各办赛地方可对该赛区的比赛进行商业开发,所得收益归各地方所有。
八、其他
每场比赛后,比赛结果经技术代表确认后,须在1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邮箱:chinawaterpolo@163.com。比赛结果将及时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上发布(www.swimming.org.cn)。
附件:2012年全国男子水球联赛竞赛规程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水球 比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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