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2]138号
关于2012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12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将于7月5日至10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 判 长:谭 敏(陕西)
副裁判长:万胜红(湖北)、吴建忠(广东)、潘光勤(重庆)
裁 判 员:王克楠(河北)、张淑芳(上海)、刘 战(江苏)
张海峰(安徽)、傅文寿(福建)、张小玉(广东)
甘为霖(四川)
计 算 机:王耀南(山东)、赵 军(山东)、李 超(山东)
侯德文(山东)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李 军(游泳中心)、吴国村(广东)
二、调研人员
史惠国(上海)
三、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培训班
按照裁判员培训计划,本次比赛期间将举办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培训班。
(一)负责人:陈安平(山西)
(二)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推荐,获得一级裁判员2年以上的裁判员可报名参加,凡参加者需携带本人一级裁判员证书和规程中规定的裁判用品及服装。
四、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参加裁判员培训班人员除外)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7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须交纳食宿费,按每人每天70元收取伙食费(含管理费)和每人每天20元收取住宿费。
(四)已获得2012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参赛资格运动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40元收取。
(五)超编人员,仅参加裁判员培训班人员和提前报到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70元收取。
五、报名和报到
(一)参加培训班的裁判员须于赛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跳水部报名(须加盖主管单位公章),报名表附后。
(二)各参赛队须于6月15日24:00之前,登陆我中心跳水竞赛网络报名系统,所有人员须通过省级(或同级)单位进行报名,其中运动员和裁判员须为年度注册人员。自6月16日00:00起,运动员可以继续通过网络填报比赛动作,但不得进行人员增减。
联系人:付玉超,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2年6月25日前告知抵达惠州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接送站联系人:关瑞祥,电话:13802874818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并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组委会。
订票联系人:张瑞华,电话:0752-2850310/13719678198。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2年7月1日报到,其他裁判员、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和各参赛队于7月2日报到,调研人员于7月4日报到。
(五)报到地点:
官员、裁判员住宿酒店:广东省惠州金华悦国际酒店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8号
电话:0752-2088888
酒店联系人:罗永玲,联系手机:13927391788;
运动队住宿酒店:广东省惠州市天悦(嘉柏)大酒店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2号,电话:0752-2388100
酒店联系人:陈美玲,13500172006。
接待负责人:曾思忠,联系电话:0752-2850308,13516681817
六、抽签结果
(一)男、女子3米跳板规定动作:3组、5组。
(二)男、女子跳台规定动作:2组、3组。
附件:1.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2.预定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3.广州、深圳往返惠州机场大巴时间(供参考)
4.报名软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 游泳中心 跳水 竞赛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