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2]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训练局办公室:
为发现和培养我国跳水后备人才,建立高水平的人才梯队,加强交流,促进竞争,决定组织跳水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11月18日至12月21日在训练局和北京市木樨园体校进行。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副组长:李 军(游泳中心)、葛 军(北京)、
组 员:赵利利(游泳中心)、梁 勇(游泳中心)
付玉超(游泳中心)、杨 柳(游泳中心)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和清华大学可派教练员1人、运动员3人参加,运动员以青少年选手为主。
四、要求
(一)所有训练、学习、生活等事宜由领导小组和教练小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理论授课和实践指导。
(三)将组织专项考核测验。
(四)参加训练营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五、经费
(一)参加训练营的全体人员的差旅费和医疗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授课专家的往返旅费(机票)和食宿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三)参加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场租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六、报名和报到
(一) 请各单位将报名表(附后)于11月1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divingchn@126.com,联系人:付玉超、杨柳,电话:010-67170586。
(二)请参加集训人员于11月18日自行到北京英特体育宾馆(北京市南三环光彩北路4号)报到。联系人:李苑、赵利利,电话: 010-87280790、13681452945、13910014367。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经所属省级体育局有关部门向我中心书面报告。
附件: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 游泳中心 跳水 集训 通知
抄 送:国家跳水队、有关单位跳水队 2012年1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