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2]273号
关于组织游泳项目备战2016年奥运会后备人才第一期集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游泳项目在伦敦奥运会取得了5金2银3铜的优异成绩,实现了游泳项目的历史性重大突破。这一个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总局各职能部门、各体育局、各游泳中心长期以来对国家游泳队的大力支持。后备人才培养是游泳项目不断取得进步的关键。为了取得游泳项目的更大突破,提高游泳项目整体水平,确保游泳项目在2016年奥运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游泳项目发展的现状和需要,我中心计划组织游泳项目备战2016年巴西奥运会后备人才第一期大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地点:
本次集训于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2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进行。集训结束后,运动员将参加2012年全国游泳冬季锦标赛。
二、参加集训人员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袁昊然(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
许 琦(国家游泳队领队)
杨青山(河南省游泳中心主任)
成 员:王 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董寅莹(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程 浩(国家游泳队)
贾 蕾(国家游泳队)
河南游泳中心2人
(二)教练组
组 长: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副组长:朱志根、金炜、韩冰岩、潘佳章、徐国义、刘海涛
(三)专家组
陆一帆(北体大)、程燕(体科所)、温宇红(北体大)、陈武山(广州体院)
(四)科研组
1、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培训。
2、由国家队协助选派3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
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提出。
(五)运动员
请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四川、广东、陕西、安徽、广部等单位各选派1名教练员4名运动员参加;河南队选派2名教练员和8名运动员参加本次集训。
参加人员按照各单位分配名额执行,不能超出分配名额。
3、推荐运动员标准
(1)年龄
2012年在我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优秀运动员。
(2)运动水平
优先推荐各方面条件适合备战2016年奥运会、综合素质高的运动员参加本次集训。
(3)已入选国家游泳队的正选、集训运动员不在推荐之列。
三、集训内容
本次集训的主要目的是选拔优秀适龄后备人才备战2016年奥运会;同时对年轻教练员进行更好的培养,加强各专业队之间的训练和学术交流。
集训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通过集训,加强和提高年轻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基本技术、专项训练能力。集训期间,将安排专家就游泳技术、陆上体能、水上专项能力训练等方面对集训队员进行指导。同时,也为练员安排不同的专题讲座、研讨。并计划在集训期间邀请著名教练员和学者进行训练指导。
四、要求
本次集训是游泳中心为备战2016年奥运会所进行的重要工作,因此意义重大。为了做好本次集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单位切实重视本次集训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集训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选拔推荐敬业爱岗、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练员参加集训,并要求各单位教练员能够服从集训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管理好本队运动员。
2、参加集训人员要严格遵守我中心、集训期间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对违反纪律人员将做出严肃处理。
五、经费
(一)各单位负担本单位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包括集训队参加国内比赛的差旅费)及伙食费,伙食费每人每天80元。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住宿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集训领导小组成员及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集训期间的会务及公杂费由我中心负担。
六、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加单位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运动员名单及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高、体重、正式比赛主项最好成绩)以书面或以电子邮件形式传真至我中心游泳部。
联系人:王强、程浩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10-67170587
电子邮件:swim67020304@yahoo.com.cn
yao68@263.net
(二)请参加集训人员于2012年11月24日到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150号河南省游泳中心报到。
报到联系人:郭俊鸣
电 话:0371 63861505
13838183771
传真:0371 63861270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游泳中心 集训 通知
抄送:国家游泳队、各有关单位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