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及有关人员:
2013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上海赛区)定于2013年1月17日至20日在上海东方体育中心举行,经请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 各参赛队于2013年1月15日到上海市泰环路215号(近永泰路)上海三林智选假日酒店报到。提前报到的队伍,请自行解决食宿。如需接站,请于1月11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参赛队抵达信息登记表”(附件一)传真至021-64811020,以便安排,费用自理。逾期未提交“抵达信息登记表”的参赛队,组委会将不安排接站。
自行前往组委会指定酒店路线:
上海火车站:乘坐地铁4号线,世纪大道站下换乘地铁6号线至华夏西路站下,换乘公交1003路至永泰路东明路站下,步行至酒店;
上海火车南站:乘坐公交南南线至永泰路环林东路站下,步行至酒店;
上海虹桥火车站/虹桥机场:乘坐地铁2号线,世纪大道站下换乘地铁6号线至华夏西路站下,换乘公交1003路至永泰路东明路站下,步行至酒店。
浦东机场:乘坐地铁2号线,世纪大道站下换乘地铁6号线至华夏西路站下,换乘公交1003路至永泰路东明路站下,步行至酒店。
接待部联系人:王光宇 电话:021-64812559
手机:13524446944
(二)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1月13日、其他裁判员于1月14日、仲裁于1月15日到上海市泰环路215号(近永泰路)上海三林智选假日酒店报到。
接待部联系人:王光宇 电话:021-64812559
手机:13524446944
二、经费
1、各参赛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自交食宿费300元/人/天。各参赛队所有人员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1月15日至1月20日)缴纳食宿费,提前离会不办理退费。
2、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绕道前往赛区,实际按硬卧下铺和动车二等座的价格报销。
3、交通费(单程)
(1)上海火车站、上海火车南站接送费每人40元;
(2)虹桥机场/火车站、浦东机场接送费每人60元;
(3)包车价格:小车(6座)400元,中巴(29座)800元,大巴(35座)900元,大巴(49座)1200元。
4、组委会将向每支参赛队免费提供2套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请于1月11日前与赛区联系人联系,秩序册30元/本、成绩册50元/本。
三、要求
(一)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与《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入住酒店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因证件问题而导致无法入住酒店,责任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各参赛队的所有工作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到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
四、其它
(一)请各队尽量自行解决返程票。如需预定返程票,请将加盖公章的“返程票预订单”(附件二)于1月11日前传真至赛区接待部。订票以传真为准,不接受电话预订。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订票费用自理。逾期若未预订,视为自行解决返程车票,敬请谅解。
(二)请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总局游泳中心文件要求执行,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及赛区组委会。
附件一:参赛队抵达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返程票预订单
2013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上海赛区)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