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将于1月22日至25日(小年龄组)和1月29日至2月1日(大年龄组)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请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1月18日、其他裁判员于1月19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月20日到赛区报到(广西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招待所),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2、各参赛队报到时间:小年龄组:1月20日;大年龄组:1月27日。如需接站,请于报到前5天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参赛队抵达信息登记表”(附件一)传真至0771-4804773,以便安排,费用自理。逾期未提交“抵达信息登记表”的参赛队,组委会将不安排接站。
3、报到地点:报到前3天与赛区联系,确定报到酒店。
(1)广西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招待所
南宁市星光大道11号,总台电话0771-4801552。
(2)江南宾馆
南宁市星光大道40号,总台电话:0771-2192789。
(3)广西体育大厦
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总台电话:0771-4821927。
(4)华侨宾馆
南宁市淡村路6号,总台电话:0771-4838388 。
二、相关费用
以下各项费用在各参赛队报到时向组委会交纳。
1、运动员每人交纳30元报名费;
2、各参赛队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按秩序册名单,南宁市除外),奖励名额内人员,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其他人员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260元,各参赛队需按规定在报到时交纳1月20至25日(小年龄组)和1月27日至2月1日(大年龄组)的食宿费。所有费用需报到时一次性交足。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事项。
3、组委会将向每支参赛队免费提供2套秩序册和成绩册(5人以下参赛队提供1套);如另有需求,请于1月15日前与赛区联系人联系,秩序册30元/本、成绩册50元/本。
4、南宁市的运动员需交纳400元竞赛费。
5、被指定进行骨龄检测的运动员,每人按市场收费标准交纳骨龄测试费;
6、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绕道前往赛区,实际按硬卧(或5折机票)的价格报销。
7、交通费(单程,5人以上开始接送)
市内(火车站、汽车站)每人20人;
飞机场每人30元 。
8、请各参赛单位于报到时向组委会交2000元纪律保证金,否则不予参赛。 无违反赛风赛纪情况,赛后退款。
三、其他
1、比赛正值春运期间,请各参赛队注意交通安全并及时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2、请所有参赛人员报到时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比赛期间是南宁最寒冷的季节,请各参赛队提前备好防寒衣物,抵御寒冷。
4、如携款不便,可提前将款项转至赛区,并备注参赛单位。用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开户银行:工行江南支行,帐 号:2102106009264002244。
四、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联系电话:0771-4804773,15677159117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接站反馈表
赛事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