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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13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1-29 15:27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13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将于2月22日至27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 判 长:谭 敏(陕西)

  副裁判长:刘 战(江苏)、林世忠(福建)、潘光勤(重庆)

  裁 判 员:张淑芳(上海)、胡卫东(江苏)、节文燕(安徽)

  唐兆伟(福建)、李 红(山东)、余卓成(广东)

  甘为霖(四川)

  计 算 机:赵 军(山东)、李 超(山东)、孙其林(山东)

  侯德文(山东)

  播 音 员:刘 红(江苏)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李 军(游泳中心)、沈 克(江苏)

  二、调研人员

  张忠秋(体科所)、史惠国(上海)

  三、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7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须交纳食宿费,按每人每天70元收取伙食费(含管理费)和每人每天20元收取住宿费。

  (四)已获得2013年全国跳水冠军赛参赛资格运动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40元收取。

  (五)超编人员和提前报到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270元收取。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于2月7日24:00之前,登陆我中心跳水竞赛网络报名系统,所有人员须通过省级(或同级)单位进行报名,其中运动员和裁判员须为年度注册人员。自2月8日00:00起,运动员可以继续通过网络填报比赛动作,但不得进行人员增减。

  联系人:杨柳,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3年2月5日前告知抵达常州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并于2013年2月5日前报组委会。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3年2月18日报到,各参赛队和其他裁判员、播音员于2月19日报到,调研人员于2月21日报到。

  (五)报到地点:

  1、官员、裁判员住宿酒店:

  常州奥体明都国际饭店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61号

  联系人:葛洪刚 电话:15961189319

  2、运动队住宿酒店:

  (1)常州大成假日酒店

  地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8号

  联系人:沈夷白 电话:13776819224

  (2)常州凯豪大酒店

  地址:常州市通江南路180号

  联系人:王小丹 电话:18661168365

  运动队具体入住酒店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接待/订票联系人:谢波,电话:13915000288

  传真:0519-83333017

  五、抽签结果

  (一)男、女子3米跳板规定动作:3组、5组 。

  (二)男、女子跳台规定动作:2组、3组。

  附件:1、2013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竞赛规程

  2、跳水竞赛网络报名系统

  3、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游泳中心 跳水 竞赛 通知

  抄 送:有关单位跳水队 2013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