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
2013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暨全运会预选赛将于6月21日至27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员
裁 判 长:梅跃跃(北京)
副裁判长:史美琴(上海)、刘 战(江苏)、蒋全新(重庆)
裁 判 员:吴修忍(上海)、唐建跃(江苏)、周 晖(安徽)
傅文寿(福建)、杨 莹(湖北)、李伟杰(广东)
谢 瑜(四川)、李汉雄(陕西)
计 算 机:李 超(山东)、张 杰(山东)、孙其林(山东)
侯德文(山东)
播 音 员:兰晓萱(山东)、上海1人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根据总局要求,各单位报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裁判人选必须要参加过全运会预选赛裁判工作,请各单位核查上报裁判员情况,如未参加过2013年全国跳水冠军赛暨全运会预选赛的裁判工作,请务必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 员:李 军(游泳中心)、史闽越(上海)
二、调研人员
张忠秋(体科所)、史惠国(上海)
三、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须交纳食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伙食费(含管理费)和每人每天30元收取住宿费。
(四)已获得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参赛资格运动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
(五)超编人员和提前报到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于5月31日24:00之前,登陆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预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项(网址csbm2013.com),6月1日00:00以后报名报项停止。5月31日24:00之前的报名和报项数据将导入我中心的网络报名系统。6月17日00:00起,各参赛队可登录我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比赛动作。
联系人:付玉超,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请各参赛队6月10日前告知抵达上海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联系人:王光宇,13524446944。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组委会,逾期自行解决。联系人:王光宇,13524446944。传真:021-64811020。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3年6月17日报到,各参赛队和其他裁判员、播音员于6月18日报到,调研人员于6月20日报到。
(五)报到地点:
裁判员及官员报到处:
酒店名称:上海鼎园瑞峰公寓酒店
地址: 徐汇区斜土路1077号
联系电话: 王光宇,13524446944
运动队报到地点:
酒店名称:上海徐汇瑞峰酒店
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号
联系电话: 王光宇,13524446944
(六)报到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旅游业治安管理规定,预订酒店需要确认入驻人员的身份信息。请所有参赛人员按要求填写参赛人员身份确认表,并于6月15日前发传真至组委会021-64811020,并在报到时将本表原件交至组委会酒店接待处。
五、抽签结果
(一)男、女子3米跳板规定动作:3组、5组 。
(二)男、女子跳台规定动作:2组、3组。
六、其它
(一)此次全运会预选赛个人全能项目采用全运会比赛办法,请各参赛队注意研究比赛规程。
(二)因本次比赛报名报项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全运会报名系统,并由各代表团进行填报,请各队注意时间点,提醒本代表团报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报名工作。
(三)执行国际泳联跳水系列大奖赛意大利站任务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的资格。
附件:1、跳水竞赛网络报名系统
2、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3、参赛人员身份确认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