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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十二运会“汤泉谷杯”跳水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8-03 21:06 中国游泳协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汤泉谷杯”跳水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第十二届全运会跳水决赛将于2013年8月23日至9月1日在辽宁省浑南训练基地游泳跳水馆举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第十二届全运会组委会竞赛部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跳水竞赛规程》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决赛网络系统报名要求,第十二届全运会跳水决赛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及全运会代表团网上报名系统和总局游泳中心跳水动作填报系统,特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一)全体参赛运动员和官员(含超编人员,裁判员无需通过网络报名)须于7月31日24:00前通过全运会代表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报项。

  (二)7月31日24:00后,有关数据将进行最终审核并导入总局游泳中心跳水动作填报系统中,各有关单位从8月12日起可通过网络进入总局游泳中心跳水动作填报系统进行动作填报,请注意:

  1、如发现跳水动作填报系统中的数据与本单位在全运会代表团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数据有不一致的地方,请及时向游泳中心跳水部反馈。

  2、报名事宜联系人:付玉超,电话:010-67170586,13718519246;电子邮箱:divingchn@126.com。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 国家体育总局官员、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请于8月19日,仲裁、裁判员、调研人员、播音员请于8月20日到沈阳市于洪区碧桂园玛丽蒂姆酒店报到,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大通湖街168号,酒店电话:024-25503020。

  接待联系人:蔺琳 手机:15998499300

  (二) 各代表队请于8月20日到辽宁省沈阳市全运村报到,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全运北路97号。为确保比赛安全顺利进行,各代表队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接待联系人:刘兆东 手机:13066775679

  接待负责人:李晶 手机:13998858810

  (三) 接站

  请各参赛人员(含官员、裁判员、运动队)于8月12日前将抵达沈阳的航班、车次、时间和联系人手机信息通知跳水竞委会后勤接待处,如有变化请第一时间告知接待联系人,以便安排接站。

  (四)按照十二运组委会要求,各参赛代表队要按时报到、离会。对提前到会、延期离会的,不予接待。

  三、参赛经费

  根据十二运组发[2013]13号文件精神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竞委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竞赛经费规定如下:

  仲裁、裁判员报到时不能绕道,差旅费按如下原则报销:

  裁判员报销火车直达硬卧票或动车二等座车票或高铁二等座车票。如乘坐其它交通工具,高出部分个人自理。

  请与会官员、裁判员只订来程机(车)票,返程机(车)票请填写《返程票预订单》(附件1)于8月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十二运会跳水竞赛委员会,由竞委会根据组委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预订。

  票务联系人:祝梦梓 手机:13842053343

  电子邮箱:30226958@qq.com

  电话/传真:024-23807038

  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竞委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的规定要求,除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外,其它参赛各队在编人员与会期间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100元,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担。超编人员住标准间每人每天收取460元食宿费。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代表队在编人员所有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四、返程车票

  参赛队如需预订返程票,请与接待处联系,认真填写返程票预订表给票务联系人。返程票一经预定,不负责退换。

  票务联系人:祝梦梓 手机:13842053543

  电话:024-23201102 传真:02423807038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十二运会跳水比赛返程票预订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

  “汤泉谷杯”跳水竞赛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