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4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大年龄组)定于2014年8月7至10日在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请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8月3日、其他裁判员于8月4日、仲裁委员、运动队于8月5日到赛区报到;具体由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安排,报到酒店于7月30日前公布于中国游泳协会网;
2、如需接站,请于7月25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参赛队抵达信息登记表”(附件一)传真至0771-4804773,以便安排,费用自理。接/送站费用:火车站、汽车站20元/人/次,机场40元/人/次。逾期未提交“抵达信息登记表”的参赛队,组委会将不安排接站;
3、各参赛队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按规程规定时间(8月5日至10日)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300元(奖励名额人员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150元);比赛期间组委会不予办理退款。南宁市参赛人员需交纳竞赛费600元/人(不安排食宿)。报到入住宾馆时请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
4、组委会为每个代表队发放2套秩序册、成绩册(5人以下参赛队只发1套),如另有需求,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以传真方式报组委会预定,秩序册、成绩册工本费每套100元;
5、请各参赛队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纪律保证金2000元(无违纪情况,赛后退款)以及食宿费(人数×6天×300,奖励内5人×6天×150元)、接送站费用、预定秩序册、成绩费用、报名费(30元/人)汇至组委会。单位名称: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江南支行;账号:2102106009264033937。并备注参赛单位。使用公务卡的单位,因承办单位无刷卡设备,请转账。
6、被指定进行骨龄检测的运动员,每人按市场收费标准交纳骨龄测试费;
7、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8、赛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联系电话:0771-4804773,15677159117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1号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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