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东方体育中心:
2014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将于8月8日至13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
裁 判 长:梅跃跃(北京)
副裁判长:肖 刚(河北)、吴修忍(上海)、林世忠(福建)
裁 判 员:董雨萌(河北)、金晓峰(上海)、张玉萍(江苏)
陈望勇(福建)、任 佳(陕西)、李 红(山东)
隋鑫然(河南)、吴浩涛(广西)、顾婉璇(云南)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员:李 军(游泳中心)、邵国民(上海)
二、工作人员
付玉超(游泳中心)、杨柳(游泳中心)
三、经费
(一)上述点名裁判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三)上述调研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的实际价格报销。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和符合规程规定的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伙食费(含管理费)自理,按每人每天130元收取。
(五)超编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于7月15日前将报名表(附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分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divingchn@126.com,联系人:付玉超,电话:010-67170586。
承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电子邮箱:osc007@126.com ,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021-20286185或13761776727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 表”,并于7月28日前报组委会,订票以传真为准,不接受电话预订。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订票费用自理。逾期若未预订,视为自行解决返程车票,敬请谅解。
联系人:蒋远星,电 话:13901995640,传 真:021-50435351。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7月23日前告知抵达上海的日期、车次,联系人:蒋远星,电 话:13901995640,传 真:021-50435351。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于8月4日报到,裁判员和各参赛队于8月5日报到。
(五)报到地点
酒店名称:宜必思上海世博酒店
酒店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800号C座
(六)报到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旅游业治安管理规定,预订酒店需要确认入驻人员的身份信息。请所有参赛人员按要求填写参赛人员身份确认表,并于7月26日前发传真至组委会,并在报到时将本表原件交至组委会酒店接待处。
(七)赛前文化测试
此次比赛将有赛前文化测试,请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文化测试信息表,于7月15日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附件(请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
1.比赛报名表
2.预定返程机、车、船票明细表
3.参赛信息确认表
4.赛前文化测试信息表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