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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14年全国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9-16 01:05 中国游泳协会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全国游泳锦标赛将于2014年10月14日至18日在安徽省黄山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代表:袁昊然(游泳中心)、赵与龄(河南)

  二、仲裁委员会

  许琦(总局游泳中心)、么正杰(总局游泳中心)、程浩(总局游泳中心)、徐平(总局奥体中心)、陈既银(安徽)

  三、裁判

  (一)总裁判:白钢(北京)

  (二)副总裁判:马吉光(上海)、梅雪雄(福建)、熊发洲(天津)、李昌军(安徽)

  (三)编排记录长:魏梅(女,辽宁)

  (四)裁判员

  北京:于荣(女)、刘晓蔓(女)

  天津:张延

  河北:李红霞(女)

  山西:胡振光

  黑龙江:陈永欣、刘文鹏

  上海:游松辉、黄卫(女)

  浙江:王宇明

  江苏:李恺宪、王龙法

  江西:靳颖(女)

  山东:李冬(女)

  河南:黄海涛

  湖北:熊昌进、段静彧(女)

  湖南:彭燕飞(女)

  广东:李卫政、陈津燕(女)

  广西:曾宇

  重庆:禹文

  四川:周凯、蒋徐万

  贵州:旦艺(女)

  云南:蔡睿(女)

  陕西:李伟

  北体大:王大鹏

  四、要求

  (一)请技术代表、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10月10日、其他裁判员于10月11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0月12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最新游泳规则、裁判法、白裤和白鞋。

  (三)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五)以上参加裁判工作者,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个人工作总结上报游泳部,发送至youyongcaipan@126.com。

  五、报名

  请各单位于2014年9月19日前按照以往报名表格式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youyongbaoming@126.com邮箱,同时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赛区;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7-2号,安徽省黄山市体育局竞训科,联系人:韦炜,手机:13905592416,电话:0559- 2152853,传真:0559- 2532654,邮编:245000。

  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如邮箱报名与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

  六、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10月12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七、经费

  (一)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不得乘飞机、软席卧铺和高铁一等座。

  (二)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按赛会编内人员标准由反兴奋剂中心自理。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