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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及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9-17 13:44 中国游泳协会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4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将于11月6日至9日在湖南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刘岩、俞丽(游泳中心)、岳岩(河北)、郑嘉(四川)

  二、裁判员

  裁判长:吴新培(天津)

  副裁判长:佘小萍(广东)、刘澜(湖南)

  北京:邓羽、常思

  天津:陈琦、候冬梅

  上海:李嘉、吴怡文

  江苏:陈娟、黄馨纯

  湖北:张军、朱玉琼

  湖南:张硕、杨蓓

  广东:白慕炜、刘鸥

  四川:李瑛、蒋婷婷

  广播员:由地方选派

  音响员:由地方选派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另选派以下人员前往赛区担任裁判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穆巍(天津科技大)、阮慧(山西大学)、庞梅(沈阳体院)、翟丽娟(辽宁游泳中心)、李冬影(长春职校)、于巍(黑龙江游泳中心)、徐盈飞(上海悠瑞机电涂料工程有限公司)、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媛(济南业校)、卢家伟(郑州大学)、陈轲(湖南师范学院)、匡泳洁(湖南省怀化学院)、衣晓晨(国防科技大学子弟学校)、李莉(广东食药品职院)、吕尤(广西师范大学)、涂笔苑(海南文化出版体育厅)、黄灿(成都体院)、李园圆(四川新辰)、蔡睿(曲靖师范学院)。

  三、调研人员

  MAYUKO FUJIKI(外教)、林洪(体科所)、徐平(奥体中心)、王雄、高旦潇(体能训练中心)、金蝉(江苏)

  四、参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进行花样游泳新规则学习,并进行国家级裁判员考试。

  (二)请参赛裁判(后台裁判及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三)请各队为比赛项目准备音乐CD光盘,一式2份,一盘一曲,请标明单位、项目、时间、曲名。

  (四)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

  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84、010-67170595),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11月3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11月5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超出大会接待部分的裁判员食宿、交通费等由我中心负担。各参赛队编内人员自缴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学习班

  经研究,将于2014年11月3日至5日在长沙举办裁判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所有参加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的裁判员。

  (二)时间和地点

  2014年11月4日至5日在长沙举行。11月3日报到。

  (三)培训内容

  学习研讨花样游泳新规则,并进行考核。

  (四)经费

  担任比赛的裁判员食宿费由游泳中心负担。自愿报名参加学习班的超编人员全部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300元。

  九、请湖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做好比赛的相关筹备工作。

  点击下载附件:竞赛规程、  报名表

平面图

  2014年9月16日

  抄送:湖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各花样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