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5年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将于4月27日至2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刘岩(游泳中心)、郑嘉(四川)
二、裁判员
裁判长:
刘 澜(湖南)
副裁判长:岳 岩(河北) 佘小萍(广东)
北京:付豫玲、钟 輗
天津:侯冬梅、李 震
上海:李 嘉、吴怡文
江苏:陈 娟、黄馨纯
湖北:张 军、朱玉琼
湖南:张 硕、陈 轲
广东:白慕炜、罗 茜
四川:罗 玺、蒋文文
北 体 大:史 欣
武汉体院:罗冰婷
成都体院:黄 灿
沈阳体院:庞 梅
广 播 员:李 娟(广东)
音 响 员:黄 今(北京)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选派裁判员
张晰(北京)、穆巍(天津科技大)、阮慧(山西大学)、翟丽娟(辽宁游泳中心)、于巍(黑龙江游泳中心)、李冬影(长春职校)、徐盈飞(上海悠瑞机电涂料工程有限公司)、胡妮(江苏)、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媛(济南业校)、衣晓晨(国防科技大学子弟学校)、李莉(广东食药品职院)、涂笔苑(海南文化出版体育厅)吕尤(广西师范大学)、李园圆(四川新辰)、蔡睿(曲靖师范学院)
三、裁判评分人员:
岳 岩(兼)、罗 玺(兼)、外籍裁判一人
四、调研人员
徐建方、金 蝉、王 雄、沈兆喆
五、参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学习班,并进行考核。
(二)请参赛裁判(后台裁判及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三)请各队为比赛项目准备音乐CD光盘,一式2份,一盘一曲,请标明单位、项目、时间、曲名。
(四)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六、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
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84),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七、报到
裁判员报到时间为4月23日,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4月24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4月26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选派裁判员的食宿、交通费等由我中心负担。各参赛队编内人员自缴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九、请绍兴市体育局、奥体中心做好比赛的相关筹备工作。
点击下载附件:竞赛规程
2015年3月2日
抄送:浙江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各花样游泳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