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 农夫山泉
官方指定用水


运动员资料库

《游泳》杂志

联系中国游泳协会

电话:010-67170593
传真:010-67170595
邮编:100763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训练局水球馆2-3楼
通讯地址: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相关链接

协会公告
关于全国青少年花样游泳锦标赛暨中国青少年花样游泳公开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7-15 16:40 中国游泳协会

各相关省市体育局竞训处:

  全国青少年花样游泳锦标赛暨中国青少年花样游泳公开赛将于2015年8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程

  8月11日报到

  8月12至13日赛前训练

  8月13日 文化测试

  8月14至 16日比赛

  8月17日离会

  二、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游泳中心)、汪 洁(北京)、郑 嘉(四川)

  三、裁判员

  裁判长:岳岩(河北)

  副裁判长:刘澜(湖南)、佘小萍(广东)朱 琦(上海)

  裁判员:

  北京:付豫玲、孔 睿、张 晰

  天津:侯冬梅、李 震、穆 巍

  上海:吴怡文、徐盈飞、吴旦妮

  江苏:陈 娟、鲁 芬、黄馨纯

  湖北:张 军、罗冰婷

  湖南:陈 轲、杨 蓓、衣晓晨

  广东:白慕炜、李 莉、赖 敏

  四川:蒋文文、曹阳阳、牛玉婵

  新选派裁判员:

  薛 梅、何丹丹(北京)、阮 慧(山西大学)、李冬影(长春职校)、胡 妮(江苏)、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 媛(济南业校)、涂笔苑(海南文化出版体育厅)、吕 尤(广西师范大学)、蔡 睿(曲靖师范学院)、杨雪璐(沈阳音乐学院)

  广播员:李 娟(广东)

  音响员:庞 梅(沈阳体院)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四、比赛有关事项

  (一)本次比赛所有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二)参赛裁判员比赛时统一着装,自带白上衣、白裤子和白鞋。

  五、经费

  (一)参加比赛的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差旅费(飞机票5折以下、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和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二)各省20人(其中领队及教练4人、运动员16人)的住宿费用由大会负担,各队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互补。

  (三)大会将负担以下单位各6人(其中教练1人、运动员5人)的住宿费用:

  天津: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队、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天津市游泳运动学校

  上海:上海市花样游泳队、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水上运动学校

  广东: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佛山市顺德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川:四川花漾水上运动培训中心

  (四)所有参赛人员需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160元。各俱乐部、各省市参赛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360元。

  六、报名

  请各单位将比赛报名表于7月20日前分别传真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和承办单位。

  游泳中心水球花泳部联系人:葛晓薇

  电话010-67170584,传真:010-67170584,

  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

  组委会联系人:王力奇

  电话:13621374428, 传真:010-84375888

  邮箱:atydyyg@126.com

  七、报到

  所有人员请于8月11日到大会报到

  八、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2015全国青少年花游锦标赛报名表

  2015年7月15日

  抄送:各省市花样游泳队、业校、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