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市体育局竞训处:
全国青少年花样游泳锦标赛暨中国青少年花样游泳公开赛将于2015年8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程
8月11日报到
8月12至13日赛前训练
8月13日 文化测试
8月14至 16日比赛
8月17日离会
二、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游泳中心)、汪 洁(北京)、郑 嘉(四川)
三、裁判员
裁判长:岳岩(河北)
副裁判长:刘澜(湖南)、佘小萍(广东)朱 琦(上海)
裁判员:
北京:付豫玲、孔 睿、张 晰
天津:侯冬梅、李 震、穆 巍
上海:吴怡文、徐盈飞、吴旦妮
江苏:陈 娟、鲁 芬、黄馨纯
湖北:张 军、罗冰婷
湖南:陈 轲、杨 蓓、衣晓晨
广东:白慕炜、李 莉、赖 敏
四川:蒋文文、曹阳阳、牛玉婵
新选派裁判员:
薛 梅、何丹丹(北京)、阮 慧(山西大学)、李冬影(长春职校)、胡 妮(江苏)、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 媛(济南业校)、涂笔苑(海南文化出版体育厅)、吕 尤(广西师范大学)、蔡 睿(曲靖师范学院)、杨雪璐(沈阳音乐学院)
广播员:李 娟(广东)
音响员:庞 梅(沈阳体院)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四、比赛有关事项
(一)本次比赛所有竞赛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二)参赛裁判员比赛时统一着装,自带白上衣、白裤子和白鞋。
五、经费
(一)参加比赛的仲裁、裁判长、裁判员差旅费(飞机票5折以下、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和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二)各省20人(其中领队及教练4人、运动员16人)的住宿费用由大会负担,各队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互补。
(三)大会将负担以下单位各6人(其中教练1人、运动员5人)的住宿费用:
天津: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队、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天津市游泳运动学校
上海:上海市花样游泳队、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水上运动学校
广东:北京师范大学南山附属学校、佛山市顺德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川:四川花漾水上运动培训中心
(四)所有参赛人员需交纳伙食费每人每天160元。各俱乐部、各省市参赛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360元。
六、报名
请各单位将比赛报名表于7月20日前分别传真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和承办单位。
游泳中心水球花泳部联系人:葛晓薇
电话010-67170584,传真:010-67170584,
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
组委会联系人:王力奇
电话:13621374428, 传真:010-84375888
邮箱:atydyyg@126.com
七、报到
所有人员请于8月11日到大会报到
八、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2015全国青少年花游锦标赛报名表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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