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东方体育中心:
2015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将于8月14日至19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和仲裁
(一)点名裁判
裁 判 长:梅跃跃(北京)
副裁判长:吴修忍(上海)、胡 斌(江西)、欧阳波(湖南)
裁 判 员:董雨萌(河北)、李 红(山东)、金晓峰(上海)
付文寿(福建)、张玉萍(江苏)、隋鑫然(河南)
李延婷(湖北)、吴浩涛(广西)、顾婉璇(云南)
孟文巧(重庆)
上述点名裁判员不占原单位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军以及其他经游泳中心许可的单位可选派1名一级或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评分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
主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员:李 军(游泳中心)、史惠国(上海)、杨小萍(海军)
二、工作人员
付玉超(游泳中心)、张培(游泳中心)
三、经费
(一)上述点名裁判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或高铁二等座)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参赛单位可报1名一级以上裁判员。点名裁判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非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差旅费由其参赛单位负担。
(三)具体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四、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于7月26日前将报名表(附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divingchn@126.com,联系人:付玉超,电话:010-67170586。
承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局
电子邮箱:osc007@126.com ,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021-20286185或13761776727
(二)请全体参赛人员7月28日前认真填写“接送站联系表”(见附件),告知抵达上海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联系人:蒋远星,电 话:13901995640,传 真:021-50435351。
(三)请裁判长、副裁判长于8月10日报到,裁判员和各参赛队于8月11日报到。
(四)报到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旅游业治安管理规定,预订酒店需要确认入驻人员的身份信息。请所有参赛人员按要求填写参赛人员身份确认表,并于7月26日前发传真至组委会,并在报到时将本表原件交至组委会酒店接待处。
(五)赛前文化测试
此次比赛将有赛前文化测试,请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文化测试信息表,于7月26日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附件(请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
1.比赛报名表
2.接送站联系表
3.参赛信息确认表
4.赛前文化测试信息表
5.2015年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