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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2015年全国跳水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8-07 17:02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上海市东方体育中心:

  2015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将于9月11日至17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

  根据中国游泳协会制定的《跳水项目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点名裁判员将依下列程序产生:

  1、各参赛队须至少上报1名裁判员参加打分工作,请于8月14日之前向我中心推荐1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为点名裁判,并各单位可另外推荐1名一级以上裁判员做为随队裁判员人选。

  2、我中心将对各单位推荐裁判员名单进行公示,并请各单位反馈意见。

  3、我中心将依据裁判员名单和反馈意见确定裁判员人选,另文通知。

  二、经费

  (一)上述点名人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或高铁二等座)的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二)点名裁判员所在单位如另行选派裁判员参加比赛,其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

  (三)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领队、医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须交纳食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收取伙食费(含管理费)和每人每天30元收取住宿费。

  (四)超编人员的一切经费自理,按每人每天350元收取。

  三、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须于8月23日24:00之前,登陆我中心跳水动作填报系统进行报名和报项;自8月24日00:00起,运动员可以继续通过网络填报比赛动作,但不得进行人员增减。

  联系人:付玉超,电话、传真:010-67170586。

  (二)由于铁路部门现实行实名制身份证购票,请各位裁判员和参赛代表队提前自行预定返程票。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于2015年8月25日前告知抵达上海的日期、车次以便安排接站。

  请全体参赛人员认真填写“接送站联系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8月25日前报组委会。

  接站联系人:蒋远星 电话:13901995640 邮箱:osc009@126.com

  (四)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5年9月7日报到,裁判员、播音员9月8日报到,各参赛队于9月9日报到,调研人员于9月10日报到。

  附件:

  1.全国跳水锦标赛规程

  2.接送站联系表

  3.裁判员推荐表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