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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及里约奥运选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8-13 14:33 中国游泳协会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5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将于9月14日至20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刘 岩(游泳中心)、郑 嘉(四川)

  二、裁判员

  裁 判 长:佘小萍(广东)

  副裁判长:岳 岩(河北)、李 嘉(上海)

  北京:付豫玲、常 思、孔 睿

  天津:陈 琦、候冬梅、李 震

  上海:吴怡文、吴丹妮、徐盈飞

  江苏:陈 娟、黄馨纯、鲁 芬

  湖北:张 军、朱玉琼、罗冰婷

  湖南:张 硕、杨 蓓、陈 珂

  广东:白慕炜、罗 茜、赖 敏

  四川:罗 玺、李 瑛、蒋文文

  选派裁判员:

  穆 巍(天津科技大)、阮 慧(山西大学)、庞 梅(沈阳体院)、李冬影(长春职校)、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 媛(济南业校)、衣晓晨(国防科技大学子弟学校)、李 莉(广东食药品职院)、吕 尤(广西师范大学)、李园圆(四川新辰)、蔡 睿(曲靖师范学院)。

  广播员:李 娟(广东)

  音响员:由地方选派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三、调研人员

  MAYUKO FUJIKI(外教)、金 蝉(江苏)、徐 平(奥体中心)

  四、参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进行花样游泳新规则学习,并进行考试。

  (二)请参赛裁判(后台裁判及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三)请各队为比赛项目准备音乐CD光盘,一式2份,一盘一曲,请标明单位、项目、时间、曲名。

  (四)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五、备战里约奥运会选拔

  于20日举行备战里约奥运会国家队组成第一次选拔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标准

  为提高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原则,面向全国进行选拔。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花样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间以2015年全国锦标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准。请各省市审慎推荐具备里约奥运会竞争力的运动员参加选拔。

  (二)选拔名额

  共选拔运动员15名,其中获得2015年喀山世锦赛单人和双人项目奖牌的运动员直接入选。

  (三)选拨时间

  于2015年9月20日在广东佛山举行。

  (四)测试内容

  1、参选运动员以2015年国家队集体自由自选动作运动员孙文雁位置为标准,予以完成;

  2、参选运动员完成2015年世锦赛俄罗斯队集体技术自选动作。

  3参选运动员必须参加倒立冲起、踩水高度、50米蝶泳速度的测试。

  4根据临场给定的音乐,现场即兴表演1分钟(音乐将在选拔测试前一天晚间提供)。

  (五)考评人员

  由FINA裁判(外籍)和国家花样游泳队总教练组成。

  六、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28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

  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84、010-67170595),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七、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9月14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9月15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各参赛队编内人员自缴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九、请广东省佛山市体育局做好比赛的相关筹备工作。

  2015年8月13日

  抄送: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水花中心、各花样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