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 农夫山泉
官方指定用水


运动员资料库

《游泳》杂志

联系中国游泳协会

电话:010-67170593
传真:010-67170595
邮编:100763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训练局水球馆2-3楼
通讯地址: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相关链接

协会公告
2016年济南市元旦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之第四届冬季畅游泉水国际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5-12-03 17:02

  一、主办单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济南市体育局

  济南市旅游局

  济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

  山东省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管理中心

  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

  济南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济南市游泳协会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日上午10:00

  地点:济南大明湖风景名胜区。比赛距离约300米。水温气温情况:水温约7-8℃左右、气温约-5℃-0℃。(注:组委会将视比赛当天气温、水温而定,如气温水温低于组委会要求的安全系数,将会适当调整游距。)

  五、参赛单位及人员:国内外冬泳爱好者,各城市体育部门及所属游泳俱乐部、冬泳协会、行业体协,部队体育部门,各大、中专院校,中国冬泳协会公开水域和冬泳委员会会员单位,其他冬泳爱好者。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项目

  1、竞速项目:横渡大明湖(历下亭至北岸长约300米),游泳竞速,不限游姿。冬泳比赛根据年龄、性别共分为六个组别:

  男子组:

  甲组:限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乙组:限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丙组:限1951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

  女子组:

  甲组:限197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乙组:限1967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丙组:限1951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

  2、表演项目:内容为花样跳水表演及畅游,仅限1999年1月1日以前、194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名参赛;限报40人。

  (二)报名参赛仅接受单位及团队形式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组别限报80人;参赛人数达到限额时,赛事组委会有权截止报名。每年龄组别不满8人时,并组参赛。

  (三)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递交由本人签字的《免责声明》(见附件1),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报名。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凡参赛选手及表演选手必须佩戴安全救生浮具下水,救生浮具必须是国家游泳管理中心指定认可的安全救生浮具(如浪姿浮具)。大赛组委会提供救生浮具租赁服务,参赛选手及表演选手凭有效证件或50元押金租赁使用。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二)竞速项目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进行,成绩以触摸终点线时间先后顺序计取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成绩并列者平分该名次及随后名次的奖金。(如两人并列第一名,则取消第二名成绩,两人平分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金之和。)犯规选手到岸后取消成绩资格。

  (三)参加比赛时,参赛者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参赛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者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及顶替人所有比赛成绩。

  (六)注册运动员禁止报名参赛。

  (七)试水时间待定,请各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组委会将电话通知各队。

  (八)请各队报到前自行参保,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录取名次

  男子甲、乙、丙组,女子甲、乙、丙组,单组参赛人数超过15人的,分别录取前12名给予奖励。单组参赛人数不足15人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奖励(税后)

  第一名:人民币5000元

  第二名:人民币3500元

  第三名:人民币2500元

  第四名:人民币2000元

  第五名:人民币1500元

  第六名:人民币1200元

  第七名:人民币1000元

  第八名:人民币800元

  第九名:人民币500元

  第十名:人民币500元

  第十一名:人民币300元

  第十二名:人民币300元

  报名参加竞速项目未取得名次的参赛者,游完全程,到达终点后,可凭发放的号码牌领取参与奖。

  九、报名办法及报到时间:

  (一)各单位登录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网站打印报名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15日前寄至赛区,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2048房间。为确保报名信息统计准确,只接受该种报名方式,请勿采用电话报名或网络报名等方式。

  咨询电话:济南奥体中心:0531-61387676

  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0531-68606901

  资料下载网址: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www.jinanaoti.cn/

  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

  (二)请参赛运动队领队(只限1人)于2015年12月31日15时前到大赛报名处报到并确认参赛人员及项目,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免责声明。报到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VIP2会议室。如更改至报到酒店,组委会将电话通知各队。

  (三)符合报名条件者免交报名费。

  十、经费

  (一) 参赛队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200元。

  (二) 游完全程者,组委会将退还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100元(最多计12月31日及1月1日共2天)。

  (三) 本次赛事住宿以标准间为主,各运动队如遇单人,需与其他队伍单人合住。需要单独入住标准间者,请补交床位费60元/人/天。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食宿费每人每天220元(当日早6:00至次日中午12:00为一天;中午12:00至晚18:00为半天,其余时间均按全天收费)。

  (四)参赛队报到时按规定交纳食宿费,游完全程者可凭检录表,以队为单位领取返还食宿费100元/人/天。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总裁判、副总裁判、裁判员、救生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赛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有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比赛具体食宿和交通安排(济南市内交通)详见补充通知。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组委会根据安全风险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所有。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组织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