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2016年全国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小年龄组)比赛定于2016年1月29日至2月1日在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经报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1、请技术代表、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1月25日、裁判员于1月26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月27日到赛区报到。
报到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5号。逾期报到,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2、请各参赛代表队于1月27日到赛区报到。
报到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5号。住宿地址:请于报到前与组委会联系
3、报到入住宾馆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食宿
为确保住宿安全、饮食卫生,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1月27日至2月1日)一次性缴纳食宿费,如未按赛会规定日期食宿,组委会不予办理退款。因本次赛事的赛场离市区较远,周边没有住宿宾馆,其他编外人员和随队人员如有需要,请提前和组委会联系,相关费用自行解决。
三、费用
1、参赛队纪律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无违纪情况,赛后退款;
2、食宿费用:340元/人/天(含报名费),奖励名额人员交纳伙食费160元/人/天;各参赛队住宿如遇单人,需与其他参赛队单人合住。如需单独入住,须补交160元/天床位费用。(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食宿费340元/人/天)。
3、组委会向参赛队免费提供秩序册2本,比赛分组表2份,比赛结束后每队免费提供成绩册2本,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订购,秩序册、成绩册工本费100元/套;请各队将所需秩序册、成绩册数量于2016年1月12日15点前以传真方式报组委会,便于印制。如有更改,相关费用将从纪律保证金中扣除。
4、被指定进行骨龄检测的运动员,每人按市场收费标准交纳骨龄测试费;
5、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通
如需接送站,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1月12日15点前将接送站信息告知赛区组委会,接送站费用各参赛单位自理。

由于铁道部现实行实名制身份证购票,请各位裁判员和各参赛代表队提前自行预订返程票。
五、信息反馈
有接、送站、订购秩序册和成绩册需求的参赛队,务必填写《参赛队接送站信息登记表》(附件1)、《秩序册、成绩册预定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月12日15点前传真至组委会,逾期未提交反馈信息的,组委会将不予安排接、送站、订购秩序册和成绩册的服务。
六、汇款
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1月12日15点前将纪律保证金、食宿费(奖励外参赛人数×6天×340元,奖励内5人×6天×160元)、接送站费用、预定秩序册和成绩册费用汇至组委会,同时汇款须备注参赛单位。
户 名: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咸水沽支行
账 号:0302065109300370824
七、赛区联系方式
地 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5号
电 话:28629311 28629370 传 真:022-28629311
邮 箱:haiheyuanat@163.com
邮 编:300350
竞赛联系人:吴 振 电话:28629370 手机:18622207256
接待联系人:何永军 电话:28629313 手机:13001302755
接站联系人:吕立超 电话:28629370 手机:15922231277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6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小年龄组)参赛队接、送站信息登记表
附件2:
2016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小年龄组)参赛队秩序册、成绩册预定登记表
2016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小年龄组)
(天津赛区)组委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