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6年全国女子水球锦标赛将于3月28日至4月2日在上海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雷鸣(游泳中心)、娄向宇(天津)、赵英华(上海)、王亚琪(湖南)
二、裁判员
裁判长:施重光(上海)
副裁判长:李仕豪(广东)、蒙安龙(广西)
裁判员:
北京:李媚春紫
天津:张鹏程
上海:张亮、钟杰、李斌、邱元忠
江苏:孙红叶、付强
福建:马思嘉
湖南:陈子粱、周钢
广东:林文发、蔡志威
广西:范献华、冯科良
沈阳体院:梅楠
成都体院:曾静、高唯怡
不足人员由组委会选派。
三、调研
3人。
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理论和外语学习,并进行考核。
(二)裁判员需自带裁判服。
(三)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四)各队在运动员席的官员服装必须统一,须着衬衣或T恤、长裤、皮鞋或运动鞋。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月29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95),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waterpol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3月26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3月27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
八、请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上海东方绿舟体育训练基地及上海游泳运动中心协助做好比赛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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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2016年2月18日
抄送: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上海东方绿舟体育训练基地、上海游泳运动中心、各水球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