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6年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将于4月13日至1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刘 岩(游泳中心)、佘小萍(广东)
二、裁判员
裁判长:岳 岩(河北)
副裁判长:张 军(湖北)、葛晓薇(游泳中心)
北京:付豫玲、孔 睿、何丹丹
天津:侯冬梅、穆 巍、周 洋
上海:李 嘉、吴怡文、徐盈飞
江苏:陈 娟、黄馨纯、鲁 芬
湖北:朱玉琼、何丽娜、杨 臣
湖南:张 硕、陈 轲、杨 蓓
广东:罗 茜、赖 敏、叶海佳
四川:罗 玺、李 瑛、曹阳阳
广 播 员:李 娟(广东)、英文一人(湖北选派)
音 响 员:衣晓晨(湖南)、蔡睿(曲靖师范学院)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选派裁判员
阮慧(山西大学)、庞梅(沈阳体院)、李冬影(长春职校)、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黄灿(成都体院)、李园圆(四川)、吕尤(广西师范大学)。
三、调研人员
2人
四、参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学习班,并进行考核;
(二)请参赛裁判(后台裁判及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三)请各队为比赛项目准备音乐CD光盘,一式2份,一盘一曲,请标明单位、项目、时间、曲名;
(四)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3月17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
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84),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4月10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4月12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各参赛队编内人员自缴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八、请湖北省体育局、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做好比赛的相关筹备工作。
点击下载附件:报名表
2016年3月12日
抄送: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各花样游泳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