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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8-23 15:56

  游泳字〔2016〕224号

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6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将于9月23日至2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向东、刘 岩(游泳中心)、岳 岩(河北)

  二、裁判员

  裁 判 长: 刘 澜(湖南)

  副裁判长: 张 军(湖北)、佘小萍(广东)

  北京:何丹丹、张 晰、田婷婷

  天津:陈 琦、穆 巍、周 洋

  上海:李 嘉、吴怡文、吴旦妮

  江苏:鲁 芬、胡 妮、胡亦江

  湖北:朱玉琼、何丽娜、杨 臣

  湖南:张 硕、陈 轲、李 懿

  广东:罗 茜、赖 敏、李 莉

  四川:罗 玺、李 瑛、曹阳阳

  选派裁判员:

  徐盈飞(上海悠瑞机电涂料工程有限公司)、阮 慧(山西大学)、庞 梅(沈阳体院)、李冬影(长春职校)、陈建霞(安徽师范大学)、葛 媛(济南业校)、衣晓晨(湖南)、匡泳洁(湖南省怀化学院)、吕 尤(广西师范学院)、黄 灿(成都体院)、李园圆(四川新辰)、蔡 睿(曲靖师范学院)。

  广播员:王 娟(湖北)

  音响员:杨 蓓(湖南)、地方选派一人

  水下摄像:2人

  计时计分:3人

  三、调研人员

  四、参赛要求

  (一)赛前将组织裁判员进行花样游泳规则学习,并进行考试。

  (二)请参赛裁判(后台裁判及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自带白色上衣、裤子和白鞋。

  (三)请各队为比赛项目准备音乐CD光盘,一式2份,一盘一曲,请标明单位、项目、时间、曲名。

  (四)赛前将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核查,请各队领队在技术会议上携带参赛队员身份证以备查。

  五、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

  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95),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chinasynchr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六、报到

  裁判员、参赛队伍报到时间为9月20日,仲裁、调研人员报到时间为9月21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五折以下机票,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各参赛队编内人员自缴伙食费,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八、请湖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做好比赛的相关筹备工作。

  附件:

  报名表

  2016年8月19日

  抄送:湖南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各花样游泳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