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竞办,武汉体育中心:
2017年全国跳水冠军赛暨第十三届全运会预选赛将于5月13日至1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周继红(游泳中心)
委员:李 军(游泳中心)、史惠国(上海)
二、技术代表:
余 俭(北京)、谭 敏(陕西)
三、裁判员
(一)裁 判 长:
耿 涛(山东)
(二)副裁判长:
董 莹(天津)、万胜红(湖北)、蒋全新(重庆)
(三)裁判员培训讲师:
陈安平(山西)、蒋全新(重庆、兼)
(四)点名裁判员:
梅跃跃(北京)、杨晓燕(天津)、肖 刚(河北)
杨 阔(山西)、吴修忍(上海)、刘 战(江苏)
节文燕(安徽)、林育毅(福建)、李 红(山东)
李妍婷(湖北)、谢玉蓓(江西)、李伟杰(广东)
吴浩涛(广西)、饶 琅(重庆)、谢 渝(四川)
任 佳(陕西)
(五)随队裁判员:
聂 超(北京)、刘 扬(河北)、周 昕(山西)
唐韶韵(上海)、许国君(江苏)、张海峰(安徽)
傅文寿(福建)、李 洋(山东)、王子怡(河南)
韩 丹(湖北)、蒋佳冀(湖南)、陈雅婷(湖南)
程吉佶(江西)、刘 超(广东)、陈国芳(广西)
王小欢(四川)、王 亮(陕西)、杨玉梅(海军)
张 晶(海军)、李 娜(北体大)
四、调研员:
钟少珍(游泳中心)、张忠秋(体科所)
五、计算机人员
李 超(山东)、孙其林(山东)、张 杰(山东)
侯德文(山东)
六、播音员:
刘 红(江苏)、当地1人
七、经费:
上述仲裁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调研员、计算机人员、播音员和点名裁判员的往返旅费、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其中差旅费按火车硬卧票、高铁二等座或五折(含)以下机票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其所在单位负担。随队裁判员的往返旅费由其所在单位负担,当地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仅参加晋升考试的裁判员所有费用自理,食宿标准:标间450元/人/天,单间500/人/天。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到时间
请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计算机人员于2017年5月9日报到,仲裁、技术代表、裁判员、晋升考试人员和播音员于5月10日报到,各参赛队于5月11日报到,调研人员于5月12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
裁判员酒店:
联投半岛大酒店
详细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沌口经济开发区车城大道269号
请裁判员、晋升考试人员、播音员自行打车到酒店报到,组委会按实际发生交通费用报销。
接送站联系人:王金晶(18162667290)
邮箱:1095486399@qq.com 传 真: 027-84235388
附件:接送站联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