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7] 29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
“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重点会场
(黄山太平湖)暨2017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
(黄山太平湖站)有关事项通知
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安徽省体育局主办,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安徽省游泳协会、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黄山区体育局、黄山区游泳协会承办的2017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重点会场(黄山太平湖)暨2017年
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黄山太平湖站),定于2017年7月9日在黄山区太平湖绿地码头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丁燕燕(安徽)、程既银(安徽)、肖鸣华(安徽)
二、安全检查官:刘伟伟(安徽)
三、裁判
总裁判长:李忠广(安徽)
副总裁判长:钟泉(安徽)、刘刚(安徽)、杨军(安徽)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7月6日在黄山区报到,联系人:胡彩美18905592000(黄山区游泳协会秘书长)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三)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7月 7 日8:30至10:00时,参加赛事活动的上岗人员进行培训。
五、相关事项
(一)7月 8日13:00至15:00,组委会组织参赛人员试水。
(二)7月 8 日16:00,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议,请各队派领队、教练参加。(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四)请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自带2.4米x1.6米的会旗。
(五)在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
1、竞赛规程
2、竞赛报名表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4、服务指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