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的相关指示精神和要求,应不断加强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游泳传统项目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推动青少年游泳项目后备人才体系的完善。
经总局游泳中心研究,定于2019年3月22日至24日在浙江省海宁市举办2019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海宁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游泳中心1人、么正杰(游泳中心)、杨玉强(北体大)、张欣欣(北京)、张义亮(北京)
二、裁判
技术代表: 许 琦(游泳中心)
马吉光(上海)
执行裁判长:
男子项目:高 岩(北京)
女子项目:李昌军(安徽)
裁判长:俞 庆(浙江)、黄海涛(河南)、于东升(天津)、熊昌进(湖北)、张 诚(重庆)、于洋(北京,女)
编排记录长: 谢 宜(浙江,女)
副编排记录长:张绍琼(湖北,女)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3月18日到海宁市报到。
(二)上述人员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相应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距离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按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3月20日18:00前到入住酒店办理报到手续,具体酒店另行通知。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3月21日10: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
附件:1、2019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海宁站)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3、2019年全国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报名表
4、学生信息表
5、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6、海宁交通指南
7、参赛队接/送站信息登记表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9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