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9〕 107 号
有关单位:
2019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暨青运会预选赛将于2019年5月6日至1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请省级体育主管部门于2019年4月15日17:00前完整填写参赛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youyongbu@126.com邮箱,以便建立网上报名账号。
(二)收到网上报名账号(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后,请于2019年4月16日17:00前登录中国游泳协会www.swimming.org.cn , 点击“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项,报名结束后,须打印出报名表,加盖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公章,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32号辽宁体育馆场馆运营公司,孙佳荷(收),电话:18202468067。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魏路平,电话:15554449789(微信同号)。
(三)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网上报名与纸质版报名表原件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原件为准。
(四)因参加国家游泳队公派出访任务,无法参加青运会预选赛的运动员,须由所属省级体育主管部门于2019年4月15日前提交书面青运会决赛参赛申请报告(须同时注明代表体校,计入本省青运会预选赛参赛名额),可直接获得青运会决赛资格。
二、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须购买比赛期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于赛前3个月内进行健康检查。
(二)全部比赛结束后,所有成绩证明电子版统一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如有需要请自行下载打印。组委会不再另行开具。
(三)全体参赛队请于5月4日到赛区报到。
三、兴奋剂检测
请兴奋剂检测人员于5月4日到赛区报到。兴奋剂检查所需饮料由大会准备。
四、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的住宿费由比赛组委会负担。。
(二)兴奋剂检测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按赛会编内人员标准由反兴奋剂中心自理。
五、本次比赛将举办亲水活动和相关评选活动等,具体实施方案见赛区通知
附件1:2019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暨青运会预选赛参赛单位报名表
附件2:运动员/代表队视频上传说明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9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