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1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体处:
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做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决赛技术官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体青字 [2019]36号文件要求,遵照《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及《花样游泳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对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花样游泳项目裁判员进行选派,要求如下:
一、请各省市推荐本单位3名花样游泳裁判员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花样游泳裁判工作。
二、所推荐裁判员技术等级为国家级以上,如本省市国家级裁判员人数不够,可推荐1名一级裁判员。
三、所推荐裁判员要求参加过我中心2018年举办的2次全国花样游泳比赛,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我中心书面说明。
四、在以往比赛执裁工作中出现重大误判、漏判和反判等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和参赛队普遍争议的裁判员,不得推荐和参与执裁。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填报《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花样游泳项目决赛裁判员推荐名单》(见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花样游泳部,同时将Word电子版发至电子:artisticswimming@aquatics.org.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花样游泳部
联系人:森 犇,付豫玲
联系电话:010-67170584
附件1:《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花样游泳项目决赛裁判员推荐名单》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