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9年6月13日至16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男、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
三、参加单位
在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运动员/队均可由注册单位报名参加。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
(二)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的报名成绩应是15个月内个人最好成绩。
(三)各单位各单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报项不限。
(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以便检录和兴奋剂检测时使用。
(五)各项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时只进行决赛。1500米、800米自由泳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六)各项决赛(1500米、800米自由泳除外)采用A、B组形式进行,A组决出1至8名,A组不设替补,B组决出9至16名。
(七)运动员如预赛弃权(重赛除外),必须在技术会上提交弃权报告,可免交弃权费,技术会后任何原因的弃权,须交弃权费1000元。
(八)如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弃权,须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提交由运动员本人、该运动员所属教练员本人和领队本人签字的决赛场次弃权单及弃权情况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决赛场次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决赛场次的比赛,否则取消该单项预赛成绩,同时上缴2000元罚款。
(九)出发故意犯规、故意慢游或未游完全程,交罚款2000元。
(十)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相关赛事消耗费用必须交纳,同时须按上述第四、(七)条执行;报名后无故未到赛区、故意延误比赛,交罚款3000元,并视情节通报全国。
(十一)弃权费和罚款上交本次比赛承办单位。
(十二)凡不交纳弃权费和罚款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将取消其参加我中心举办的后续比赛资格。
(十三)凡违反反兴奋剂规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
(十五)全部比赛结束后,所有成绩证明电子版统一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如有需要请自行下载打印。组委会不再另行开具。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录取前8名颁发奖状。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10日17:00前登录中国游泳协会www.swimming.org.cn , 点击“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报项,报名结束后,须打印出报名表,加盖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公章,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钨都大道6号(章江游泳馆西门),联系人:郝文瑶,电话:1375580521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王涛:13280075518,马延亮:18253795670。
(三)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网上报名与纸质版报名表原件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原件为准。
(二)请各单位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制作个人视频(30秒)二维码,视频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比赛、训练风采、未来目标等,同时制作本队视频(1分钟)二维码,内容包括团队建设、精神风貌展现等。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逾期报名的单位,不予安排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本次比赛将按照国际泳联计分方式对每名运动员的参赛项目成绩进行计分统计。
九、其他
开幕式各队须选派至少3人(其中1名教练员或领队)统一着装参加入场仪式。
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竞赛改革的相关要求,本次比赛期间将进行多种形式的“亲水”、“泳星”评选等赛事相关活动。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竞赛日程
2、视频上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