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一)支持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兴城市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北京智享未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兴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19年8月3
(二)活动地点: 兴城市海滨浴场
三、项目设置
(一)海上马拉松全程组个人赛
1、比赛距离:10km
2、比赛线路:兴城海滨浴场至觉华岛
3、参赛年龄18-55周岁(196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4、参赛人数:20人
(报名后将通过运动员成绩及参赛能力确定最终报名资格)
(二)海上马拉松体验组个人赛
1、比赛距离:500米
2、比赛线路:兴城海滨浴场
3、参赛年龄:18-65周岁(195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4、参赛人数:不限
四、参赛办法
(一)所有运动员采取公开招募方式;
全程组运动员参赛要求:
1. 持有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深水合格证;
2. 具备蛙泳及自由泳的游泳技术;
3.需提交以往公开水域类长距离比赛参赛成绩证书。
组委会将根据运动员的综合能力以及以往参加赛事级别、成绩确定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二)年龄规定:必须符合各组别年龄限定要求。
(三)运动员需签署《自愿参赛声明书》,报到时递交组委会。
(四)参赛运动员须提供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办理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投保额度另有国家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参赛运动员须全程携带救生浮漂,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六)所有运动员赛前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电图必检),报到时将检查报告交组委会;
(七)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海上马拉松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有风险的运动项目(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需确保身体健康,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有较好游泳训练的基础和多年的公开水域游泳经验。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其他不适合运动疾病;
7.孕妇。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泳联最新《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三)凡出现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海上马拉松全程组
海上马拉松横渡成功根据名次颁发名次证书、纪念奖杯、奖牌及相应名次价值奖品。
(二)海上马拉松体验组
完赛者均可获得2019中国•兴城海峡马拉松纪念包,纪念奖牌一枚。
七、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员于7月26日前登陆网站www.zhixiangsport.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智享体育”报名参赛。
二)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7月2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至承办单位时间为准。(邮编:100064,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宏业路8号楼607室,北京智享未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鑫蕊
电话:13261800700
邮箱:songxr@wewisdom.com.cn
(三)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四)请运动员于8月3日12:00前到辽宁省兴城市橡榕国际酒店报到
联系人:宋鑫蕊 13261800700
吕孟佳 15010193587
(五)接送事宜
1.兴城火车站:乘坐兴城1路至富都酒店站步行300米至橡榕国际酒店。
2.乘动车、高铁到葫芦岛北站:20公里左右至兴城市橡榕酒店,接送站车费40元/人,单程车费30元/人。
请各队务必于赛前7月28日之前将到达葫芦岛兴城的车次、到达站点、时间、人员、联系人手机信息及是否需要接送通知组委会,以便安排接送站。
(六)赛前联席会
8月3日18:30召开全体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领队及教练准时出席,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八、竞赛日程

九、经费
(一)报名费:
1、海上马拉松全程组个人赛:500元
2、海上马拉松体验组个人赛:50元
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二)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组委会提供赛事组委会合作酒店,相关信息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咨询。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四)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十、其他
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根据安全风险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