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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全国水中健身操教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9-08-19 10:45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9〕222号

  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水中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比赛与教学培训相结合。我中心将在第11届全国水中健身操比赛期间,举办《2019年全国水中健身操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培训组

  游泳中心2人

  理论培训讲师:张军(武汉体院、女)、刘旭蕊(北体大、女)、

  实操培训讲师:何丽娜(湖北、女)、李希栋(无锡)

  其他裁判员作为培训班辅导员。

  二、日程安排和内容

  (一)日程安排:10月25日报到,26日至27日观摩比赛,28日至29日理论、实践、考核。

  (二)培训内容

  1、讲解《全国水中健身操竞赛规则》;

  2、水中健身操规定动作;

  3、介绍水中健身操的基本训练原则与方法;

  4、介绍水中健身组织编排、营养补充;运动量监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5、水上实践教学;

  6、水中健身操比赛观摩。

  三、报名条件

  (一)从事水中健身教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加培训者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住房预定表(附件3),于10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承办单位(邮编:214072,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新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联系人:杨辰琰,电话:0510-85117978手机:13771157795,报名邮箱372759318@qq.com)。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请参加培训者于10月25日到14:00前到大会指定宾馆报到住宿。

  五、经费

  (一)参加培训者经费自理;

  (二)参加培训者食宿每人1665元(四天),每人1985元(五天)。以上费用含食宿、驻地赛场往返交通、培训费和保险费。

  六、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者到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水上、陆上装备。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水中健身教员证书》。

  (四)请参加培训班人员提供两张2寸白底照片。

  (五)请承办单位做好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报名表

  2、住房预订表

  3、考核要求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