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20]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体处、东莞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发现和培养我国跳水后备人才,加强交流,促进竞争,决定组织跳水项目青少年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月15日分别在广东省东莞市、陕西省西安市进行。
二、领导小组
(一)东莞片区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副组长:李 军(游泳中心)、凌海婵(广东)
组 员:付玉超(游泳中心)、张 培(游泳中心)
(三)西安片区
组 长:周继红(游泳中心)
副组长:李 军(游泳中心)、谭 敏(陕西)
组 员:付玉超(游泳中心)、张 培(游泳中心)
三、教练小组
待报名后确定。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照以下分组情况,分别派教练员1人、运动员3-4人到指定地点参加集训,运动员应为我中心正式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
(二)分组情况
1、东莞片区: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
2、西安片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山东、陕西、四川
五、训练营安排
(一)所有训练、学习、生活等事宜由领导小组和教练小组统一安排和管理。
(二)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理论授课和实践指导。
(三)将组织专项考核测验。
(四)参加训练营的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六、经费
(一)参加训练营的全体人员的差旅费和医疗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授课专家的往返旅费(机票)和食宿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三)参加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场租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我中心负担。
七、报名和报到
(一) 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于12月9日前发邮件至我中心跳水部.
联系人:付玉超
电 话:010-67170586
传 真:010-67170595
邮 件:divingchn@126.com。
(二)请各单位于12月9日前将到达的日期、车次或航班号报各片区联系人。
(三)请全体人员于2020年12月13日报到。
(四)地点及联系人
1、东莞片区:东莞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涡岭工业园
联系人:卢雪红
电 话:13711990880
传 真:0769-27283283
邮 箱:476964020@qq.com
2、西安片区:陕西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西段311号
报到联系人:李靓 手机号:18700400403;
接站联系人:肖颖 手机号:13891960899。
邮 箱:231883117@qq.com
八、防疫要求
1. 参加集训人员须认真阅读并遵守《2020年跳水青少年训练营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根据属地疫情管理规定,报到时须提供报到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档案》,签署《参训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书》,在12月12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方式:2020跳水项目青少年训练营(XX片区)+单位),上述材料原件须于报到时交于集训片区接待人员。
3. 参加集训人员应加强管理和自我管理,在赴集训地途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做好消毒工作,提前了解出发地机场、车站的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包括提前向有关航空公司等机构了解拟乘坐的航班或高铁,确保无中转的来自境外的人员。
4.集训片区对外地到达的参训人员提供地面交通服务,根据参训人员邮件中提供的交通时间信息统筹安排接站。
东莞片区乘车地点:东莞市(南城)候机楼,东莞高铁站,虎门高铁站。
西安片区乘车地点:咸阳国际机场、西安火车站(西安站、北站)。
5.所有参训人员报到后,先按照防疫要求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当日12:00前到达集训片区的,当日可得到检测结果;当日12:00后到达集训片区的,需等到第二日拿到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训练场地。请各运动队提前填写《核酸检测名单表》,于12月9日之前发送至集训片区邮箱。
6. 参与集训的各类人员,到达集训地后即进入封闭时段,所有人员须统一听从当地的防疫安排,直至集训结束。
7.集训片区联系方式
东莞片区
联系人:卢雪红,邮箱:476964020@qq.com,手机:13711990880
西安片区
联系人:李靓,邮箱:231883117@qq.com,手机:18700400403
8.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经所属省级体育局有关部门向我中心书面报告。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
1.疫情防控实施细则(东莞、西安)
2.接送站联系表
3.个人健康档案记录表
4.参训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书
5.核酸检测名单
6.报名表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