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字〔2023〕257号
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我国游泳健身活动的发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主办,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承办、江阴文化商业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2023年第12届全国水中健身操比赛”将于2023年11月4日至5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倪小焰(女,江苏)、张健(江阴)、李俊卫(江阴)
二、裁判
(一)总裁判长:张军(女,武汉体院)
(二)副总裁判:何丽娜(女,湖北)、肖红(女,陕西)、梁超英(广东)
(三)裁判长:马玲(女,河北)、夏晔(女,北京)、曹文芹(女,广东)
(四)编排记录长:初紫峤(辽宁)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11月1日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报到,联系人:胡晓峰,手机:13961662921。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学《全国水中健身操竞赛规则》。
(三)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四)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必须用电脑规定的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10月15日前(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214400,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9号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联系人:胡晓峰,电话:0510-86841150手机:13961662921,报名邮箱:582999513@qq.com),如需开具发票须提供相关开票资料。
(二)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报到时确认参赛项目、交纳报名费和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三)请参赛队于10月15日前填写住房预订表(见附件4)发送至报名邮箱:582999513@qq.com。
(四)请参赛队于11月3日14:00前到大会指定宾馆江阴泓昇苑酒店报到,报到地址:江阴市人民中路289号。
(五)请参赛队指定专人于11月3日19:00参加组委会,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
五、经费
(一)组委会提供11月3日14:00至11月6日13:30前期间的赛事服务(含食宿、酒店往返赛场交通、报名费、培训费、保险费等赛事费用由组委会统一代收)。组委会提供车站至酒店接送站服务,依据行程及车型收取相应费用。
(二)点名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各参赛队自带裁判,一切费用自理。
(四)全体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需缴纳赛事服务费125元(含人身意外保险费25元).
(五)参赛队每人缴纳食宿费350元/人/天,包含(酒店双人合住房费、餐费及驻地、赛场往返交通费),如需单住补差价每天180元。
(六)请参赛队将赛事服务费、保险费、食宿费于10月15日前汇至组委会,电汇时务必备注参赛单位。
汇款方式:江阴暨阳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9205007880120000129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朝阳路支行
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29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20281MACMGEGY4F
附件:
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4.住房预定表
5.活动日程表
6.规则
7.徒手规定操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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